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11-26
院科研[2011]005号
各科室:
2011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重点说明如下:
一、申报指南:
今年主要有12类项目供申报,具体请登录省科技厅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pro/)或本通知附件指南查阅了解,按申报指南及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指引范围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今年社会发展引导类项目增加了限定条件: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应主持过厅局级及以上课题,详细信息请参考各指南内容。
二、计划项目层次:
项目的组织层次依次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四个层次。请按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其中引导项目原则不超过30万/项。
三、限项说明:
1、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办法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凡申报了2011年社会发展领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者不得再申报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软科学为限项申报,学校根据科技厅分配名额研究后再通知相关单位申报。
四、可行性报告与查新报告:
1、所有项目的申报都必须填写可行性报告;
2、申报重大专项、重点专项和有关重点项目,要求作查新报告。
五、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封面:请认真按照各申报指南填写 “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 “专题编号(名称)”须与选择的“计划类别”相对应,省科技厅将据此进行分类管理和评审,否则将无法受理。
2、“单位基本信息”:由医院注册时统一填写,各项目填写时不能更改;项目组成员中有本单位以外(包括校内不同学院、医院)的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须在“参与单位”栏填写参加单位信息,在需要单位盖章处加盖其单位公章,并在附件清单一栏中上传合作协议。
3、“工作进度”:项目起止时间一般从2012年1月开始,执行年限2-3年,部分项目有专门要求,请按项目的具体要求执行。
4、“经费信息”:省科技厅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业务和购买实验材料等支出,基建费和大型设备购置费应自筹解决;管理费列在“其它”经费中,占5%,为方便经费使用,建议在其他栏增加研究生劳务费支出,不超过10%。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配套研发经费,合作伙伴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5、“附件清单”:在已附材料前打“√”并填上数量。所有附件均需用原件(复印件)扫描上传,单个附件不超过500K,上传附件应按清单顺序分类上传。以下几项附件必须上传:(1)合作协议。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含院外的校内其它单位)人员的,须提交与外单位的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2)专利证书。“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状况”栏中,有填报课题组或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状况的,需提供产权状况证明;(3)申报国际合作项目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以及中外双方正式签署的合作研发合同或协议中英文复印件(内容必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4)滚动项目须提供的资金配套投入或承诺(需有相关单位的公章)。
特别说明:国际合作项目不外拨经费到境外,因此签署合作协议和作经费预算时应注意。
6、所有栏目内容都应按要求填写,不能遗漏。
六、申报程序:
所有省计划项目必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申报。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科研科为申请者创建登录帐号和密码(以往申请过的申报者可凭原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后进行网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申报书填写工作,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确保网上申报成功→科研科对申请者网上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
七、网上申报及材料上交时间安排:
1、2月21日24点前各申请者完成项目的填写并提交。
2、2月28 日17时前完成项目修改,科研科网上审核、修改并最后提交至学校。
3、3月8日前学校完成审核、项目最终修改、提交至科技厅。
4、申请者在网上查到申请书“等待科技厅受理”状态时再打印生成的PDF文件。
提交到科技厅后无重大原因一律不予以退回,如确需退回,须在3月7日前将项目名称、申请者姓名Email报告科研科,由科研科统一报学校及科技厅退回。
5、申请人于3月10日之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一式两份交科研科。
谢谢!
科研科
2011年1月19日
二、各领域申报指南